为了规范进口洋垃圾的管理,我国对固体废弃物的进口和处理采取许可证制度,也就形成了“指标”。虽然我国明确禁止转让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但事实上,由于许可证是紧缺资源,一些具有固体废物进口资质的公司开始有偿转让许可证。据海关人士介绍,所谓转让许可证其实就是虽然自己消纳不了那么多洋垃圾,但依然顶着许可证的“上限”进口,将洋垃圾入境后再转给没有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从而让这些无证者也得到了洋垃圾。这种租借许可证已经成为当前**主要的犯罪手法。
在近期我国东南某地查处的一宗“洋垃圾”倒卖案中,查办人员发现,两家企业从2015年开始分别以每吨约80元的价格,向另一家拥有许可资质的化工企业购买约1.8万吨的进口废塑料批文指标,后者牟利近150万元。在今年3月立案侦查的一起固体废物走私案中,实际收货人在境外采购废塑料,之后由拥有许可证的某贸易有限公司与某纺织品有限公司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放行后再运送给实际收货人,两家公司向实际收货人收取每吨700元至800元不等的“包通关费”。
北青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很多有资质企业铤而走险出卖这些固体废弃物进口指标,其实除了牟利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如果今年进口指标用不完,环保部门就会在下一年核减进口指标,形成了“用不了也要进口”的失控局面。加上一些地方对合法进口进来的固体废物缺乏流向监控,也“成就”了这种许可证寻租行为。在一桩案例中,一家公司建有三条用于处理进口固体废物的生产线,却仅有一条正常开工。但该公司仍按照每年产能全开即15000吨的“顶格额度”向海关报关,“套”出来的额度就被“转让”出去。自己用不完进口额度的同时,大量进口超过自己处理能力的洋垃圾,这些进来又无法通过正规渠道消化的洋垃圾全部进了地下加工厂,进行分拣提炼,一方面对环境带来了严重威胁,同时一些通过非法渠道进口的洋垃圾进行二次销售,更是对国人的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